香港并没有消保法 相信大家对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(简称《消保法》)并不陌生吧﹗我们平常在国内购物时,都会受到《消保法》的保障。我们的《消保法》对于很多商品,都有包修、包换、包退的规定,即所谓的三「包」。而且对于商品的价格,亦有一定的规管,不容许商户随意对价钱进行大幅调整。 可是,香港是没有一条综合保障消费者的《消保法》的。香港只有按个别情况订立的法例,如《消费品安全条例》等,亦只主要针对商品安全方面,极少触及消费者的商业权益。 由于香港的政策,对商户的管束很寛松,所以往往只能依靠市场的竞争,商户间的互相制衡,和媒体的报导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。 在这情况下,难免有些商户会采用一些不诚实的手法欺骗客户,例如以质量有问题的次货鱼目混珠,又或者抬高价钱「宰客」。 当然,有弊亦有利,在这市场下,诚实的商户同时也会提供给客户很多额外的超值优惠,也会不时将货品以超低价出售。 虽然香港的《货品售卖条例》规定,如商品不符合可销售品质,消费者可以退货、退款、修理或开立信用状以购买等值的货品等。但假若有投诉,解决的途径也只能是由商店与消费者协商达成。 因此大家到香港旅游时必须小心,切莫以为商户的品质和价钱等都受到消保法的规管,就放松警戒,让不良商户有机可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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