购买黄金的保证 香港有法例规定黄金及黄金合金制成品必须有适当的标签。成色 8K 以上才可称为金的制品,必须有 990 成色以上才能称为足金,所有黄金饰物必须在产品上注明成色。单据上亦必须标注产品的成色和店名。在香港,出售成色不足的金饰是严重的刑事罪行。绝大部份金店在这方面都是很诚实的,所以不用担心被商户以假金饰行骗。 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,在购买珠宝时,一定得要求单据上详细列明金的成色及钻石或其他宝石的重量、规格、售价、手工费用及佣金等。
香港出售黄金时,大多以两或钱作为出售的单位,十钱为一两,每两等于 37.8 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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